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总结
来源:乐考网 2019-05-08 15:47:26
我们可以将复习时遇到的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整理成小册子,在上下班的路上进行记忆,加以巩固。我们可以利用洗漱时间,记忆两个公式。因为洗漱时间相对较少,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记忆一些短时间内,能够记住的考点。开始复习的时候顺序其实没有什么规定,自己觉得哪个比较顺手就先复习哪一个。
各类票据▲:
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1.承兑和付款期限
票据类型 | 提示承兑期限 | 提示付款期限 | |
商业汇票 | 见票即付 | 无需提示承兑 | 出票日起1个月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 到期日起10日 |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 | ||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 无需提示承兑 | 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 | |
支票(见票即付) | 无需提示承兑 | 自出票日起10日 |
2.未按规定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的后果
情形 | 法律后果 |
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 | 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
超过法定期限提示付款 | 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
被拒绝付款未取得拒绝证明 | 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
超过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 | 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我们可以将复习时遇到的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整理成小册子,希望这些知识点能够帮助大家积极备考,取得好成绩。咱们考试原则是先易后难,复习也是一样先把简单容易的复习好,给了自己自信心然后在复习困难的部分。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