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基础知识: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来源:乐考网 2019-01-24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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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可以向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申诉。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人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
A.降级
B.撤职
C.记过
D.开除
【答案】ABCD
【解析】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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