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五大要点解读
来源:乐考网 2019-01-22 17:21:10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五大要点解读,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最新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这一规定的要点。
要点一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2、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要点二什么时候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获得证书的第二年参加继续教育,当年的继续教育可以申请免试。
2、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也是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进行继续教育。
要点三2018年继续教育如何进行?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其他继续教育方式折算方法: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要点四2018年继续教育在哪里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要点五不参加继续教育有什么后果?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五大要点解读,希望通过以上五大要点的解读,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做好相关的工作。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获得证书的第二年参加继续教育,2018年已经领取证书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做好后续的继续教育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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