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来源:乐考网 2019-04-09 1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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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二、征税范围
1.征税对象是房屋。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2.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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