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
来源:乐考网 2019-01-02 14:38:18
2018考试已经结束,还在为没有努力而遗憾而后悔吗?生命的意义在于拼搏,只有努力拼搏过了,才能在考场上发挥惊人的实力!那么在2019年的考试中就要全力以赴,现在就做好备考工作,夯实基础,每天学习一点知识点,掌握一个知识重点,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大家都能主动学习。
商品房预售合同
(1)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许可影响生效: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登记备案不影响生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并非合同生效条件。
(2)被拆迁人的优先权:若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3)法定解除条件
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③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④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催告后3个月仍未履行。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在这一关键时期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知识点。夯实基础,扎实掌握,然后勤做题,勤复习,及时查漏补缺。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大家都能主动学习,理解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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