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来源:乐考网 2019-02-15 15: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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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一、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银行审核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 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办理开户手续。(核准期限 2 日内)
2.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三)开户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分正副本,正本由申请人保管,副本由开户行留存。
(四)预留签章卡片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账户可以使用日(生效日)
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可办理付款业务。(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户转为基本存款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开立日:核准类账户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日
非核准类账户 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日
二、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个人签章。
(二)银行审核后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三)预留签章卡片: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为大家奉上,希望大家坚持每天学习。重视做题,要不断刷题,只有刷题你才能感受那种考题难度的层次,才能让你临危不乱,多刷题一定是非常有用的,只是我们短期内感觉不出来罢了,刷题的过程是可以把上课的时候学到的那些看似虚无缥缈难以理解的内容给加深理解。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