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
来源:乐考网 2019-03-25 09:22:3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试大纲贯穿整个考试复习过程,复习的每一步都不能偏离大纲。有部分同学根本不看大纲而去盲目的复习,这是万万不可的,及影响初级会计学习效率,又没有学习方向。大纲作用主要是明确复习方向,让我们又重点的学习。
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③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④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生在备考中一定不能忽视考试大纲的作用,一定要立足于考试大纲,也一定要熟悉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够知道自己初级会计学习的重点在哪。在临考前要适当的给自己放松,这样思维也会更开阔,按照以往的学习规律安排复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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