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考点:贷款人
来源:乐考网 2019-03-19 1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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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
贷款人是指提供贷款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和担保人。
1、权利
⑴根据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贷款或担保;
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据其条件决定贷与不贷、金额、期限、利率等;
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⑷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⑸有权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求其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
⑹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2、义务
⑴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⑵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⑶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1月、中长≤6月);
⑷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依法查询除外)。
3、限制
⑴发放贷款必须严格执行人行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⑵不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⑶未经人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经济师考试初级金融考点⑷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按人行规定计收利息,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⑸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⑹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
4、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人不得发放贷款:
⑴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产品、项目的;
⑵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⑶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⑷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
⑸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革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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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