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综合题练习
来源:乐考网 2019-05-21 09:47:02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综合题练习整理好了。大家再中级会计考试考场答题时对有一定难度的题目要争取拿高分;对把握不大的题目则可暂时跳过,不要钻牛角尖,待做完其他题目后再作答,这时可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1、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A产品收入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负责运送A产品而取得的运输收入为8万元。
(2)为了促销,以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折扣额20万元,向购买方另开发票。
(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购买方退货18万元,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10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用于翻修办公楼12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
(5)当月第一批购进原材料16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7.2万元,货款已经全部支付,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已通过认证,但当月验收入库的原材料价款130万元。
(6)当月购进25万元的建筑材料用于翻修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4.25万元。
该企业购销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该企业计算5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是:
(80+200-20-18)×17%-(160+25)×17%=9.69(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是否正确?有哪些做法不符合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并予以更正。
题目主类型: 综合题 页码: 0.0 测试方向: 分析题 难易程度: 中
解析: 该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不正确:
(1)该企业销售并运输A产品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所以,运输收入8万元应该计算增值税。
(2)销售B产品的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冲减。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3)B产品销售退货18万元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或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能以退货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因此,该企业将用于职工福利的产品10万元,应并入应税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
(5)企业购进的25万元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该企业2010年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80+200+10)×17%+8÷(1+17%)×17%-27.20=23.26(万元)。
分数: 12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综合题练习整理好了。屏气凝神、调整心态、集中注意力、快速进入考试状态,在中级会计考试期间至关重要。这需要大家再平时的练习时就养成高度集中的好习惯,然后才能够再考场上也坚持下去,全身心的答题。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