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五章:总论
来源:乐考网 2018-12-26 15:04:13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五章:总论,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越是对一个人有利的事情经历的时候可能越是不易,备考初级会计师也是这样,可能会劳累,当你真正通过考试时候会发现,其实再苦都值得。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税目、计税依据
(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六)熟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七)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
(八)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率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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