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乐考网 2018-12-20 09:32:41
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投资性房地产,备考初级会计之路注定不是轻松的,你只有足够的坚持,足够的努力,才会有回报。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已经结束,请各位考生行动起来,专心备考。
二、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 租的建筑物。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下列项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
1.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业 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投资性房地产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帮助。更多的初级会计考试报考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推送给大家,帮助大家掌握第一手资讯,更多信息请关注乐考网。
责任编辑:li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