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可免考水平评价测试
来源:乐考网 2022-03-23 09:44:12
根据3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调整了证券从业考试报名条件和成绩管理制度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协会邮箱:kaoshi2@sac.net.cn。那么《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具体讲了些什么内容?对证券考生来说有什么影响?下面一起来划重点:
这些人可免考水平评价测试
2月1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作出具体规范。
《管理办法》表示,拟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可以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作为证明其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的参考。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管理办法》还规定了部分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可免试。
根据《管理办法》,具备10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境内工作经历,且从未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当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5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历;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者,可不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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