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
来源:乐考网 2019-04-15 15:22:59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大家也要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其中:
《药学专业知识(一)》以药剂学和药物化学为主,少部分涉及药理学和药物分析的多学科的综合知识。
《药学专业知识(二)》以临床药理学为基础,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学中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因此每章内容包括:(1)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2)用药监护(3)常用药品的临床应用。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3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4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5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7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大家也要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现在大家要开始着手准备备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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