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通知
来源:乐考网 2020-05-29 13:53:21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平谷考点现场审核工作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保证平谷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2日
,各单位统一组织收集材料后统一到考点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单位 |
时间 |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
2020年5月11日9:30 |
北京市平谷岳协医院 |
2020年5月11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 |
2020年5月12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中心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普贤屯村第二卫生室 |
2020年5月12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魏太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张各庄村卫生室 |
2020年5月13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峪口中心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三白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胡家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0年5月13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0年5月14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马坊中心卫生院) |
2020年5月14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熊耳寨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熊耳寨卫生院) |
2020年5月15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甘营村卫生室、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卫生院) |
2020年5月15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园田队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0年5月18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兴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谷区中罗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0年5月18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卫生院) |
2020年5月19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中心卫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32139部队 |
2020年5月19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中心卫生院)、北京兴和堂诊所 |
2020年5月20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市平谷区牙病防治所)、北京市平谷区宏佳源诊所、北京德艺馨诊所 |
2020年5月20日14:00 |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西沥津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中心卫生院) |
2020年5月21日9:30 |
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卫生院)、北京市平谷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年5月21日14:00 |
北京市慧慈医院、北京市平谷区京东口腔医院、北京市平谷区精神病医院、北京市平谷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北京济圣博爱诊所 |
2020年5月22日9:30 |
北京京谷友好医院、北京市平谷区恺乐口腔门诊部、北京惠好佳兴口腔诊所、北京百合兴康商贸有限公司世纪永康诊所等 |
2020年5月22日14:00 |
现场审核地点为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0928室)。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提前收集本单位所有考生材料,专人(1人)到现场完成审核工作。请各单位按时到达社会服务中心南门,到达后电话联系医政医管科69961835,并按照中心管理要求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登记后,由医政科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三、现场确认须持资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
(五)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六)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年限需满2年,由区卫健委核实)。
(八)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以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十)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十一)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四、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与往年一样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后,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改革工作
(一)全面推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继续在全国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与常规医师资格考试一并进行,考务要求一致。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226号)执行。
(二)继续实施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考试
2020年继续对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考办”)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医疗机构请提前填写好《各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总表》(见附件)并盖机构公章,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
(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均可下载。
(三)平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平谷区考点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请各考试及相关单位注意关注以下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的相关通知和信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