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十二税[四]
来源:乐考网 2022-01-05 10:35:37
乐考网小编陪伴大家一起学习,小编每天都会分享一建考点,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十二税[四],内容如下:
1、税种: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3、纳税范围/依据:
①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4、税率:
①排放应税大气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择收环境保护税。
②排放应税大气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5、其他:
应纳税额计算:
①大气、水:污染当量数
②固体:固体排放量
③噪声:超过标准分贝数
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十二税[四]”,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