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来源:乐考网 2019-04-02 13:53:40
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更新,要及时学习。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你是否是第一个到达尽头其实不重要,你是否跑完全程才是重要的。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经进行到了三分之二,只剩下最后的三分之一了,大家一定要坚持下去,坚持每天学习,劳逸结合,知道自己目的地的人,才是旅行最远的人,为了以后的成功,在坚持一段时间吧!
一、土地所有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是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设立后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1)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2)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备考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不气馁,有信心,梦想就会成真。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更新,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你是否是第一个到达尽头其实不重要,你是否跑完全程才是重要的。希望大家在夯实基础的同时,都能坚持到最后,千万不要中途掉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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