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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转让房屋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

  2018《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转让房屋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学习时的苦痛是暂时的,小编希望各位考生在初级会计备考旅途中耐得住孤独乐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每日考点,为大家备考增添助力。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个人转让房屋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个人转让房屋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免税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征税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个人股权转让所得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上市公司股票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非上市公司股权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个人将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征免规定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全额计征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暂减按5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1)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暂免征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税率20%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以上就是关于2018《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转让房屋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帮助。初级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为了帮助考生快速提分,小编每天都会更新初级会计考点。希望大家能够跟上小编的步伐,坚持到备考的最后一刻。FPA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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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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