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来源:乐考网 2018-12-12 13:57:20
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备考2018初级会计考试,要一直努力坚持,因为只有坚持到底才会获得胜利。乐考小编准备《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用心备战,为成功通过考试展开奋斗。
【内容导航】
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会计概述
【知识点】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财产物资、库存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要对有关人员保管的财产物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以分清经济责任,便于办理交接手续。
(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要对受损失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查明损失情况。
(3)上级主管、财政、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应按检查的要求和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验证会计资料的可靠性。
(4)进行临时性清产核资时,要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便摸清家底。
以上就是关于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帮助。在备战2018初级会计考试中,决不含糊的坚持到底。获取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与奋斗,胜利迟早会属于您。
责任编辑:li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