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仲裁协议
来源:乐考网 2019-03-28 10:27:45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灵活掌握,一味的去钻研又太花时间、太耗费精力,而且抓不住重点。力量要用在刀刃上。在初级会计复习过程中,对不同的科目、章节和知识点要做到该粗则粗,当细则细、粗细结合,对于刚才画下来的,不太好背的的题目,可以利用短期记忆的方法。
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灵活掌握,对重要段落,学会找到关键词来背。初级会计考场上记得住关键词就够了,印象模糊不清的地方就发挥一下,考试就像走高速路,如果没能在对的匝道下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来了,也就是要一开始就做好通过的心理暗示,然后开始”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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