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增值税税收优惠
来源:乐考网 2019-03-06 13:16:0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及时学习,按时复习,初级会计备考要建立感性认识,找出薄弱科目和优势专业。按照考试大纲将考试辅导教材,粗略地看一遍,从总体上了解一下各科的知识面和深度,对考试的内容和难易有个感性认识,查找到自己的薄弱科目。
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什么意思)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自2013年起,重组中涉税行为免税
小规模月销售不超过3万(含)免
(二)新增免(营改增)
个人转让著作权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福彩,体彩发行收入
特殊利息收入
保险公司开办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取得保费收入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三)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
特别关注:
综合利用生物柴油
工业性质安置残疾人,退税限额,最高每人每年3.5万元
(一般按省政府批准最低工资6倍)
管道运输,实际税负大于3%,即征即退
经批准(实收资本1.7亿),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租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四)优惠管理规定
1.不经批准,不得减免税(报批类减免)
2.不经备案,不得减免税(备案类)注:未到起征点,减免税无需备案。
3.减免税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审批
4.免税,减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否则不得减免税
5.不产生销项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6.一般纳税人同时兼营简易办法计税,免征增值税项目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则按销售额比例划分
7.不可能
8.有毛病
9.违法必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及时学习,按时复习,解疑式细读,解疑式细读目的:弄懂教材上所有要考的知识,可以有记不住的,但不能有不明白的,为下一步记忆式复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记住教材上的必考内容,做到不仅能明白,可以脑中明白,嘴上道来,而且,能够用规范的专业术语在纸面上表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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