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契税计税依据
来源:乐考网 2019-02-28 17:25:46
初级会计给自己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制定完学习计划后,就必须按照计划执行。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必须按照计划学习。通过分析历年来的考查点,总结出这些考查知识的形式、角度、能力层次和与其它知识点的联系等方面的规律,并且总结出解决这一考查点问题的规律性的方法。
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契税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必须按照计划学习。定任务是为了激励自己努力完成,而不是将其束之高楼。如果你真想考取初级会计,一定要改掉“明日复明日”的坏习惯。考前复习应认真分析热点题的演变,利用现有习题通过“改头换面”,一题多变,举一反三进行定点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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