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乐考网 2019-04-16 10:05:36
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要扎实掌握,零基础考生要尽快开始备考学习,给自己争取多一点的复习时间,打好入门基础。经过几轮反复的经济师考试中级学习和复习之后,如果还有不熟和错误的地方,要加倍警惕,认真补漏,并做上记号,以备阶段复习和最后总复习时提醒自己格外注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13%)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④支付运费可抵扣的扣税额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运输费用金额:包括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
邮寄费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⑤混合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产生销项税额
(4)进项税额的扣减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要扎实掌握,复习前一天所学的东西,对于所列的问题,必须进行尝试回忆,能完整、准确、顺畅回答出来的算通过,若不能再去仔细看书,并在相应的问题上标明记号。做习题的目的是将学习的知识点运用到经济师考试中级考试中,提高应试水平。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做一些典型的习题,如历年的考题,实事求是地说,历年考题最值得研究。
责任编辑:chen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