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税收的本质
来源:乐考网 2019-04-16 09:23:34
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要扎实掌握,零基础考生要尽快开始备考学习,给自己争取多一点的复习时间,打好入门基础。经过几轮反复的经济师考试中级学习和复习之后,如果还有不熟和错误的地方,要加倍警惕,认真补漏,并做上记号,以备阶段复习和最后总复习时提醒自己格外注意。
税收的本质
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佳、最有效的形式。
2、本质: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①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②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
③税收是国家、社会、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④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⑤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经济师考试中级知识点要扎实掌握,复习前一天所学的东西,对于所列的问题,必须进行尝试回忆,能完整、准确、顺畅回答出来的算通过,若不能再去仔细看书,并在相应的问题上标明记号。做习题的目的是将学习的知识点运用到经济师考试中级考试中,提高应试水平。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做一些典型的习题,如历年的考题,实事求是地说,历年考题最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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