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考点:法人
来源:乐考网 2019-01-30 17:32:19
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考点大家要掌握,备考正在进行中,如果长时间的只学习一个内容,那么思维就会凝固,而且如果是很难的知识点长时间学习就更容易厌烦甚至是暴躁,而且思路也很容易停滞不前,这时候不妨换个学习内容,转换一下思维,让大脑也解放一下,很有可能学习会更高效。
法人
1.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了解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企业法人
(1)成立
(2)变更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考点(3)终止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其他原因。
3.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4.联营
(1)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考点大家要掌握,备考正在进行中,经济师考试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备考周期很长,很多考生会失去信心,这时心理暗示是很有作用的,对考试自信心不够的考生可进行积极暗示,自我打气。“我可以”,“我已经做好准备了”等等,来增加自己的自信心。自信心增加了,也许在考试当天会有超常发挥呢。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