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货法律法规学习资料:任职法律责任
来源:乐考网 2018-12-17 14:24:37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离不开知识的扎实,离不开对教材的熟悉,备考要注重巩固知识点。小编为大家整理2019年期货法律法规学习资料:任职法律责任,希望通过对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能够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期货从业资格试,顺利通过考试,领取证书。
第五十九条
申请人或者拟任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任职资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依法予以警告。
第六十条
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
注:现67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一)任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不适当人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情况;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更换或者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十二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
扎实掌握好基础知识是根本,同时大家也要在“百忙之中”不断总结自己的复习方法和学习进度,有的放矢,考试不是用运气就能通过的,不要放弃,认真对待,付出努力,才是取胜之法!除此之外,通过大量做题可以达到温习的效果,勤动笔、勤动手,在做题的过程中要注意总结,掌握思路。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