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期货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学习:相关处罚及附则
来源:乐考网 2020-01-14 14:55:17
现在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也结束了,错过了2019年的考试?没关系,2020年的考试还在等着你呢,备考依旧在继续,备考需要一鼓作气的精神,也需要不断学习的毅力,坚持到最后。小编为大家更新2020年期货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学习:相关处罚及附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因被迫执行违法违规指令而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月23日发布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同时废止。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备考同样如此,学习安排要适量,要保证每一天都有收获,但是不会是自己感觉过于疲惫。希望大家能够在备考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天的学习任务,进行量变到质变的积累,点滴成就未来,只要不断的积累知识点,考试时面对每道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题都能应对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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