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提炼: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来源:乐考网 2018-12-25 14:13:56
学习是无止境的,努力也是无止境的,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提炼: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大家都及时学习并且掌握了吗!希望大家能在备考过程中多总结考试经验,多思考,多积累知识点,夯实基础,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找方法。
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自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 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
3.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制执行
4. 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没有独立财产,5万至5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3万至30万罚款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提炼: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已经为大家奉上,为了考试过关,大家要记得主动学习哦!考试如同一场战争,要在万人之中取得胜利,只有用乐观的心态迎接困难,不畏艰辛、辛苦奋斗、斗志昂扬才能抵达到成功的终点。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