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公司设立登记的要求
来源:乐考网 2018-12-20 11:08:12
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需要大家牢固掌握每一个知识点,基础扎实,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公司设立登记的要求,供大家学习参考!证券从业资格就是考验我们备考时期学习成果的试炼场,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这是我们能力的一次考验。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初始是股东)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今天的艰难和痛苦都是为了以后有更好的未来,所以为了考试成功的那一天的到来,为了未来有一个升职、增加业绩、容易获得新工作、提升境界等多方面的机会,现在就要努力,付出汗水和辛劳,不辞辛苦,这样才能够顺利从事工作,发挥自己的实力,成就自己的人生。
责任编辑:dongya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