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总结:IPO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
来源:乐考网 2018-12-18 14:04:32
教材是备考的基础,考试大纲是复习的指路灯,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提高备考效率,小编特意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总结:IPO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大家要认真学习,要立足教材,紧跟大纲,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夯实基础。
1.总则:适用在境内创业板IPO的股票。
2.发行条件
主板
依法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创业板
依法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2年连续盈利,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备考之路是漫长的,有崎岖、有平坦、有狭窄、有宽阔,但是大家不要灰心,不要气馁,我们要走出一条自己有特色的路不放弃,不抛弃!备考工作刚刚开始,进入不了学习状态是一个大的问题,这时候要适当的采取强迫性的措施,当然大家也要劳逸结合,适当的放松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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