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重点强化试题(10)
来源:乐考网 2020-01-19 11:22:48
在每一次发奋努力之后,必然有加倍的奖赏等待着我们。以下是乐考网准备的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重点强化试题,希望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能帮助到你。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拿到证书绝对没问题。本网站还有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乐考网每天更新。
1[单选题] 甲、乙双方均愿就合同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但始终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后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仲裁委员会应( )
A.予以受理
B.驳回申请,令双方行政调解解决
C.交由人民法院处理
D.公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单选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某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显露出明显的缺陷,对此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适宜的处置方式是( )
A.废止
B.局部修订
C.继续有效
D.复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标准,应当进行局部修订:(1)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2)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3)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抵触;(4)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3[单选题]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 )
A.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B.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C.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D.能耗验收达标报告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4[单选题]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项治理
B.安全第一、治理为主、效益优先
C.安全第一、治理为主、质量优先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单选题]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唯一性
B.新颖性
C.创造性
D.实用性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单选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 )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A.签订施工合同
B.领取施工许可证
C.进场开工
D.竣工验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的是( )
A.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
B.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
C.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D.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8[单选题] 对2年内发生2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 ),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A.3个月以下
B.3个月以上
C.6个月以上
D.6个月以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9[单选题] 下列关于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B.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
C.房屋建筑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2.0%
D.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2.5%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l.5%。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10[单选题] 某施工单位将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该施工单位应在开工的(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其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A.3
B.5
C.7
D.15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悲观的人,先被自己打败,然后才被生活打败;乐观的人,先战胜自己,然后才战胜生活。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重点强化试题,备考过程中难免会枯燥所以在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劳逸结合希望以上小编准备的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希望能帮助你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