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习题(5)
来源:乐考网 2019-10-15 15:36:31
一级建造师章节习题。考生在备考时就应养成仔细阅读题干的习惯,多花几秒钟,保证答题的准确性。看看题目中的问题到底是让你干嘛,不要觉得这道题我见过我知道,题干还没读完就盲目的选上答案,一级建造师考试得分本来就不容易,好不容易碰到个会的,一定要保证答案的准确性。希望大家可以顺利通过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26.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一周,延迟交货导致施工企业每天损失0.4 万元,第一天晚上施工企业为减少损失,采取紧急措施共花费1 万元,使剩余6 天共损失0.7 万元。则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 )。
A.11 万元 B.17 万元
C.2.1 万元 D.28 万元
【答案】C
【解祈】《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故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0.4+1+0.7=2.1 万元。
27.2017 年8 月,乙施工企业向甲建设单位主张支付工程款,甲以施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2017 年10 月15 日,乙与丙协商将其50 万工程款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同年10 月25 日,甲接到乙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必须经甲同意
B.甲对乙50 万债权的抗辩权不得向丙主张
C.甲拒绝支付50 万工程款,丙可以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乙和丙之间的债权转让于2017 年10 月25 日对甲发生效力
【答案】D
【解祈】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8.某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 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2017 年9 月1 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直到2017 年9 月20 日施工企业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之后建设单位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18年5 月1 日,施工企业将建设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为( )。
A.2017 年9 月21 日 B.2017 年11 月21 日
C.2018 年5 月2 日 D.2017 年11 月2 日
【答案】D
【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题干中合同约定:通过竣工验收后2 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2017年9 月1 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故2017 年11 月2 日为利息起算日。
29.下列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有( )。
A.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后同意
B.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企业擅自更换了现场技术员的
C.施工全业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D.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不满建设单位的指令,将全部工人和施工机械撤离现场,并开始了其他工程建设的
E.施工企业施工组织不力,导致工期一再延误,使该工程项目已无投产价值的
【答案】CDE
【解析】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竣工日期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整改后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B.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C.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完工日期为竣工日期
E.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答案】BCE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5 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考点】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最后一点就是要懂得坚持。其实,参加一建考试的你只要考前的一年或半年每天拿出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准备就足够了,关键是一定要坚持到最后。认清一建考试的本质,放下一切思想包袱,正确对待备考过程中的低落期,耐住孤独、乏味和寂寞,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因为既然选择了考一建这条路,就必须要坚持不懈的走下去。要相信天道酬勤,你的努力一定不会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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