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来源:乐考网 2020-11-06 17:21:38
乐考网小编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备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小编也将持续为考生发布更多一级建造师资格相关考点,本文内容如下:
一、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三种,但原则上采用第一种:质量保证金保函;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其他。
二、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三种,原则上采用第一种:支付进度款时,逐次扣留;竣工时,一次性扣留;其他。
三、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承包人提出申请(缺陷责任期满+认真履责);发包方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核实+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返还;有争议,按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四、保修
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合同约定+法律规定
2.修复费用(保修期内)
◆承包人原因,负责修复;发包人原因+,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承担修复的费用。
3.修复通知
◇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书面确认。
4.未能修复
承包人原因未能修复-发包人委托第三方
【2017年真题·单选题】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中最终结清的相关规定,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B.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C.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各种缺陷修复的支出
D.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当首选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保证金的处理。根据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B有误);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缺陷修复义务,但是自限于自身责任(C有误);扣留质量保证金时,应当首选相应比例的保函(D有误)。当然,目前(新教材)还应注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扣留以及退还等。
乐考网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小编还为广大考生整理一级建造师资格报考指南和备考学习计划等资料,更多分享,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