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变化分析——《水利水电》
来源:乐考网 2020-09-07 11:05:03
2020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公布,一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教材变化幅度约为12%。内容涉及选择及案例考点,主要集中在第一章“建筑工程技术”和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请查看:
2020年一建《水利水电》教材变化 | |
第一章 建筑工程技术 | |
1、钢筋检验 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每捆(盘)钢筋均应挂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有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牌号、产品批号、规格、尺寸等标记。 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和遗失这些标牌。 (19版教材P40,新教材P40) |
【改动】 |
2、爆破方法【改动较大,重要考点】 (19版教材P78,新教材P78) 爆破工程中台阶爆破、预裂和光面爆破是最基本的方法, 广泛应用于露天明挖、地下洞室开挖等工程。 按爆破对象的不同,爆破通常分为明挖爆破、 地下洞室爆破、水下爆破、水下岩塞爆破、拆除爆破等。 (1)台阶爆破是指开挖面呈阶梯形状,采用延时爆破 技术的爆破作业。延时爆破是指采用延时爆破器材使 同一网路中的药包按设定的顺序和时差起爆的爆破, 分为毫秒延时爆破、秒延时爆破等。 (2)预裂爆破是指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爆破孔, 采用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前起爆, 从而在爆区与保留区之间形成预裂缝,以减弱主 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3)光面爆破是指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爆破孔, 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 从而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爆破参数是指:爆破介质与炸药特性、药包布置、 炮孔的孔径和孔深、装药结构及起爆药量等影响 爆破效果因素的总称。合理的爆破参数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 炮孔装药后应采用土壤、细砂或其他混合物堵塞,严禁使用块状、 可燃的材料堵塞。用块状材料堵塞,爆破时产生的飞石距离 将超出警戒范围造成安全事故,同时堵塞效果也不好; 若用可燃材料堵塞,在堵塞作业时易燃烧引爆起爆器材而岀现早爆事故。 |
【大改】 |
3、地下工程施工 【改动较大】(19版教材P81,新教材P81) |
【大改】 |
4、钢筋的接头方式 【改动较大】(19版教材P112,新教材P110) 1)现场施工钢筋连接宜釆用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 气压焊、竖向钢筋接触电渣焊和机械连接等。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类型包括:套筒挤压连接、 锥螺纹连接和直螺纹连接。 其中直螺纹连接分为镦粗直螺纹连接和滚压直螺纹连接 (滚压直螺纹连接包括直接滚压直螺纹连接、 挤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 3)钢筋绑扎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受拉钢筋小于或等于2mm,受压钢筋直径小于 或等于32mm,其他钢筋直径小于等于25mm,可采用绑扎连接。 (2)受拉区域内的光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 螺纹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不做弯钩。 (3)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 构件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连接。 (4)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绑丝扎牢,绑扎不少于3道。 (5)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纵向受拉钢筋的 接头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值控制。 钢筋接头应分散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构件中 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宜相互错开,结构构件中 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应相互错开35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
【大改】 |
5、碾压混凝土坝的施工技术 【改动较大】(19版教材P116,新教材P113) |
【大改】 |
(1)碾压混凝土坝的施工特点 碾压混凝土坝的施工主要特点有:采用干贫混凝土; 大量掺加粉煤灰,减少水泥用量;采用通仓薄层浇筑; 大坝横缝采用切缝法等成缝方式;碾压或振捣达到混凝土密实。 (19版教材P116,新教材P114) ①采用干贫混凝土 碾压混凝土拌合物的VC值(碾压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度), 现场宜选用2~12s。机口VC值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气候 条件变化报考选用和控制,宜为2~8s。 (19版教材P116,新教材P114) ②振动压实达到混凝土密实 碾压混凝土依靠振动碾碾压达到混凝土密实。 碾压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碾压遍数及振动碾行走速度。 常态混凝土依靠振捣器达到混凝土密实;变态混凝土振 捣宜使用强力振捣器。(19版教材P117,新教材P115) |
【改动】 |
(2)碾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 (19版教材P117,新教材P115) ①水胶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抗渗性、 抗冻性、拉伸变形等要求确定,其值宜不大于0.65。 ②砂率。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使用天然粗集料时, 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的砂率为28%~32%,二级配为32%~37%; 使用人工粗集料时,砂率应增加3%~6%。 ③单位用水量。根据碾压混凝土VC值、集料种类、 最大粒径、砂率、石粉含量、掺合料和外加剂等选定。 ④掺合料。掺合料种类、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掺量超过65%时,应作专门的试验论证。 ⑤外加剂。外加剂品种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
【新增】 |
(3)碾压混凝土的养护和防护 (19版教材P118,新教材P116) ①施工过程中,碾压混凝土仓面应保持湿润。 大风、干燥、高温气候下施工时,可采取仓面 喷雾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水分散失。 ②正在施工和刚碾压完毕的仓面,应防止外来水流入。 ③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保湿养护。对水平施工缝, 养护应持续至上一层碾压,混凝土开始铺筑为止。 对永久外露面,宜养护28d以上。台阶棱角应加强养护。 |
【改动】 |
(4)混凝土坝的质量控制手段 (19版教材P118,新教材P116) 钻孔取样评定的内容如下: ①芯样获得率:评价碾压混凝土的均质性。 ②压水试验:评定碾压混凝土抗渗性。 ③芯样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评定碾压混凝土的均质性和力学性能。 ④芯样断口位置及形态描述:描述断口形态, 分别统计芯样断口在不同类型碾压层层间结合处的数量, 并计算占总断口数的比例,评价层间结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⑤芯样外观描述:评定碾压混凝土的均质性和密实性。 |
【改动】 |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 |
1、(19版教材P174,新教材P172) 水利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 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分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载明或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采用工程分包的, 应当明确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业绩、分包项目内容、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设备资源等相关内容。分包单位进场需经监理单位批准。 (2)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未明确,工程项目开工后需采用工程分包的, 承包单位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业绩、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设备资源等情况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批。 |
【新增】 |
2、采用劳务分包的,承包单位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业绩、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投入人员的工种、数量等情况报监理单位审核,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批。(19版教材P176,新教材P173) |
【新增】 |
3、分包问题分为一般合同问题、较重合同问题、 严重合同问题、特别严重合同问题: (19版教材P178,新教材P175) (1)一般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未及时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分包文件。 ②未对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进行备案。 (2)较重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未按要求严格审核分包人有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签订的劳务合同不规范。 ②未按分包合同约定计量规则和时限进行计量。 ③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3)严重合同问题 项目法人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对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②对工程分包合同履约情况检查不力。 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有以下: ①工程分包未履行报批手续。 ②未按要求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 ③对工程分包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不力。 (4)特别严重合同问题 责任单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的。 |
【新增】 |
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 【改动较大】(19版教材P221,新教材P218) |
【大改】 |
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追究(19版教材P235,新教材P232) 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有以下: (1)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 施工、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开展安全策划、安全预防、 安全治理、安全改善、安全保障等工作。 (2)检查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 是指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报告、调查、处理、处罚等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是指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及其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合同要求的各类行为。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为一般 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较重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 严重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检查办法”附有相关认定标准。 (4)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追究方式一致。 |
【新增】 |
6、水利工程建设专项验收的要求【整节改动】 |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9版教材P285,新教材P282) (1)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 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2)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3)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 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 (6)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 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②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③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7)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 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 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8)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分为 三个阶段:准备阶段、验收调査阶段、现场验收阶段。 |
【改动】 |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有关单位制备的资料应加盖制备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4)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一般包括现场查看、资料查阅、验收会议等环节。 (5)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由生产建设单位 和接受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双公开, 生产建设单位公示二十个工作日,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告。 |
【改动】 |
3)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方面的基本要求(19版教材P287,新教材P288) (1)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 要求统一折叠。折叠后的图纸幅面一般有A4(210mm×297mm) 或A3(297mm×420mm)规格,图标题栏应露在外面。 (2)竣工图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 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 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 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图章反映: 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审核人和审核日期。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 |
【改动】 |
7、施工机械使用费(19版教材P312,新教材P313)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 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 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施工机械台时费 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 以1.09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施工机械使用费按 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 |
【改动】 |
8、单价分析(19版教材P312,新教材P313) 税金指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为9%。 |
【改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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