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
来源:乐考网 2022-05-27 13:14:47
在备考过程中很多小知识点在学习中很容易忽略,但是当你做了大量的题目时,总会覆盖到这方面的。刷题可以帮助你复习,帮助你排除一些知识盲区。
1、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选项B不符合题意。
2、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选项B不符合题意。
3、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正确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翁某)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张某)应当赔偿损失;选项B错误;选项D错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冯某与翁某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冯某无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多选题】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正确:根据规定,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选项B错误: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5、下列关于质权设立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有()。【多选题】
A.以机器设备出质的,质权自机器设备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设立
B.以仓单出质的,质权自仓单交付之日起设立
C.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D.以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其管理部门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设立时间。选项ABCD符合题意:(1)以机器设备出质的,质权自机器设备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设立(2)以仓单出质的,质权自仓单交付之日起设立(3)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其管理部门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有所帮助。望各位考生保持平和的心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突击备战,在考试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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