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18年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2)
来源:乐考网 2018-12-03 16: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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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2018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完成网络培训规定学分并参加考试合格即可,不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参加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网络教育及面授培训,由各级财政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单位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单位报各级财政管理部门后予以登记。
另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持本人的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3月31日到指定地点办理2018年继续教育学时抵免登记。
1.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类等考试,每通过一科(门)考试的。
2.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
3.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
4.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并在当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
6.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
7. 完成当年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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