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18年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1)
来源:乐考网 2018-12-03 16: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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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财会〔2018〕10号规定,全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时间及内容
2018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3月31日。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其中:
1. 行政事业类。主要学习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
2. 企业类。主要学习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财税法规及涉税财务、内控规范及风险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会计。
三、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2018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培训相结合,以网络教育为主。有条件的单位可统一组织会计人员参加面授等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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