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考网 2018-11-28 14: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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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开展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二、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5日前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指定邮箱(cnthrgdrc@163.com)。
(二)中天人力对资格型人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预审后,通知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至区人力社保局盖章。
(三)区人力社保局把关核实纸质材料盖章后,由企业报送至中天人力受理窗口。
四、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各区人力社保局公章。
审核机构: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 人:周丽华 联系电话:23708512
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
审批机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 人:李 艳 联系电话:23268191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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