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下载APP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备考 > 考点解析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背书的效力总结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记得夯实掌握。2019年注册会计师要学会预习,做到心中有数。拿到教材先阅读,自学新课,查出理解上的障碍,先用铅笔勾画出自己认为的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在目前还不忙的状态下,放弃游戏、闲聊的时间,绰绰有余。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背书的效力总结★★
效力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如公司合并、继承等)
无效 ①出票人记载“禁止转让”的,转让背书无效。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②背书人未签章。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③部分背书、分别背书。
有效 ①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到期前背书。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②未记载被背书人——授权被背书人补记。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③附条件的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④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转让有效,但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委托收款背书
款式 与一般背书转让相同,但是必须加上“委托收款”(或者“托收”、“代理”)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如果不记载,等同于转让背书
效力 被背书人取得代理权,具备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以及收取款项的代理权。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被背书人的权限不包括处分票据权利
质押背书
款式 与一般背书转让相同,但是必须加上“质押”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如果不记载“质押”,等同于转让背书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如果不在票据上记载上述内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效力 被背书人取得质权,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以及委托他人收款的权利(被背书人可以再作委托收款背书)。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处分权(不可转让、质押)。
  2019年注册会计师复习也要有个过程,没有人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学习复习都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才能逐步提高。开始复习的时候顺序其实没有什么规定,自己觉得哪个比较顺手就先复习哪一个。咱们考试原则是先易后难,复习也是一样先把简单容易的复习好,给了自己自信心然后在复习困难的部分。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记得夯实掌握。8jE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dongyajuan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