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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易考点(1)

  乐考网小编陪伴大家一起学习,小编每天都会分享中级会计知识点,今天为大家带来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易考点(1),内容如下: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考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三)不安抗辩权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4)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5)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提供担保。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3)丧失商业信誉;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4)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1)中止履行:即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中止先为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免给对方造成损失,也便于对方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安"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解除合同。ls9帝国网站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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