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停工令”再再升级!各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
来源:乐考网 2020-11-10 17:06:22
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全国“停工令”再再升级!各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后续会更新更多行业动态最新信息,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河南省:
近日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显示:
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
3月6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
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
江苏省:
苏州: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
淮安: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浙江省:
杭州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时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外)。
嘉善发文明确建筑工地3月前不得开工,全县建筑工地(含拆迁工地、装修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浙江省一级响应期间一律不得在2020年3月1日前开复工。
山西省:
太原: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
黑龙江省:
一般民生工程、经济类建设工程4月初开复工,拟开复工日期在4月初以后的按计划执行;房地产等其他建设工程于4月中旬后开复工。
福建省:
福建省住建厅发文: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疫区拟返闽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闽时间等待通知。
山东省: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菏泽市某些建筑工地暂定不早于2月24日前复工。
河北省:
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到“七个必须“,确保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工商贸等行业需按照各自行业标准,制定方案,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科学、有序、安全实施。
天津市:
天津市住建委发文:各建筑工地所属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对春节放假期间或假期前已离津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立即通知其暂缓返津,何时返津,视疫情控制情况和统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重庆市:
2月10日起延长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时间,复工复产时间根据本区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甘肃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文: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不含冬季末停工项目)2月底前不得复(开)工。
贵州省
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安全,合理安排生产。省外返岗人员必须落实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川省
防控措施未落实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日常防控,不得举行开工仪式、集会聚会、大型会议等活动,要严格防控,有序复工复产。
江西省
景德镇:除省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规定的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除外,本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
安徽省
阜阳:实行企业分类、分时段有序审批复工,建筑业企业原则上不早于2月24日。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负责确定辖区"优先复工企业名单”。
陕西省
西安:优先保障市级重点工程复工,扎实抓好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的准备工作,非规上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商场、文化娱乐、服务业企业暂时不得开业。要严格制定企业开复工标准和程序,符合要求的企业经审批后才可开工,相关区县要做好开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临时资格证取消
2019年7月1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宣布正式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但在2019年12月31日后聘用单位需按照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明年市场上实际建造师的数量又少了一批,建造师自身的需求增加。
同年,四川、吉林、福建、河北、安徽、河南、天津、云南、山西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湖北、江苏、北京、黑龙江、山东、广东、重庆、浙江、陕西这几个省份在取消二建临时证书的同时,提到取消的建造师临时证书人员报考建造师可免考相应科目。
这就意味着,2019年底将有十多万二建临时执业证书的持有者也面临证书失效,企业将出现建造师人员不足,证书市场需求扩大。
不少建企被撤资
自住建部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以来,有些地方进行资质检查时,一般会提到“其他人员按资质最低等级标准进行核查”。
但2019年的建筑企业资质的报考核查,不少省份建企因为建造师人数不足被撤销资质,或者是不得承揽新工程。
临时证书取消后,企业建造师人数不足的情况会继续加剧,企业对建造师的需求增加。
建造师证书对应补贴
目前因证书市场的整治,出现一定的证书缺口,建筑市场上对二建证书的需求量变大。
各大企业都对事关企业存亡的持证人才更加重视,为了保证自身业务的开展,不惜高薪聘请持证专业人才,或鼓励内部员工报考建造师。以下是网传部分公司鼓励员工报考一建的补贴标准。
市场空缺背景下,由于岗位的不可替代性,以及岗位资源的稀缺性,不少企业也在通过高薪聘请一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公司内部一建专业技术人才等手段进行人才培养。最直接的就是将给建造师专业技术人才带来更多经济上的收益。
综上所述:
建造师市场缺口不断加大,加上临时一建的取消,2020年预计是通过一建考试的较好时机。
对于行业内的人来说,拥有一建证书,不仅是今后在建工行业获得长期发展的敲门砖,更能通过一建证书获得更高的薪酬奖金和更多的机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通人事考试相关服务办理公告
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通市人事考试相关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补办
需要补办证书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9/index.html,在线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并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线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告知考生具体原因。服务电话:025-83236088。
二、开具《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领取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9/index.html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可作为考生在等候领证期间参加省内职称评聘等活动的依据。服务电话:025-83236088。
三、证书信息修改
考生若发现本人证书信息有误,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9/index.html下载打印《证书信息更正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手持《证书信息更正表》拍照(本人面部和该表须清晰可辨)。将《证书信息更正表》、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持《证书信息更正表》的照片(证书信息修改中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公安机关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原件)EMS快递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01室)申请办理。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服务电话:025-83236088。
四、证书领取
逾期未领证书的考生,我中心提供寄送服务。服务电话:0513-59001234。
1.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找到最右上角“不见面服务平台”模块,点击“点击进入”。
2.首次使用的考生先“注册新用户”,注册时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注册结束后再登录。
3.登录后,点击左侧的“证书邮寄”,再点击进行下一步操作,填写证书邮寄申请表,填好以后将邮寄申请表打印下来签字,由考生本人手持申请表、身份证拍照上传,然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本次证书邮寄服务申请的操作。
五、发票领取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将以下信息发送至ntzsff@163.com,中心将安排寄送。服务电话:0513-59001234。
1.考生本人姓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3.参加考试时间。
4.参加考试的名称。
5.收件人详细地址及邮编。
6.收件人手机号。
六、执业药师和一级建造师申诉
凡执业药师和一级建造师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要申诉的考生,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ntrsks1@163.com,网上递交材料,无需现场办理。服务电话:0513-59000252。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2月3日
乐考网发布全国“停工令”再再升级!各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小编还为广大考生整理一级建造师资格报考指南和备考学习计划等资料,更多分享,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责任编辑:互联网